晚上好,欢迎来到中职学习网!
吉林省林业技工学校

所在省份:吉林省长春市学校等级:未知等级

学校类型:技工学校学校性质:公办

学校地址:白山市江源县

0 人投票

学校热度已累计10895人访问
报考答疑总共有0个问题
  • 0%人点赞
  • 0%人狂踩

招聘信息

文章来源:吉林省林业技工学校发布时间:2020-03-10 19:39:08浏览次数:2138

本着“以服务为宗旨,以就业为导向”“一切为了学生”的工作指导思想,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安置管理,特拟定本办法。

一、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原则 

1、对学生负责、对家长负责、对企业负责。

2、双向选择,优生优先;学院推荐,企业录取。

3、严格考核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
二、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程序 

1、毕业生公布企业信息。其中包括:企业自然情况,福利待遇,劳动环境和工作强度。

2、毕业生填报志愿。毕业生必须填报三个志愿并按表要求注明是否同意调剂。

3、岗前培训指导。对毕业生进行能吃苦、能做工、能创业,吃苦耐劳,爱岗敬业,遵章守纪,虚心学习,刻苦钻研技能技艺,争做本岗位的技术能手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指导工作。

4、毕业生确定企业。经考核合格后,报招生就业处名单。

5、学院与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。此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名执一份,经双方签字后生效。

6、由学院派人将毕业生送到岗位。派送人员必须将毕业生安置妥当后方可返回。

7、义务监护人对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齐抓共管。各义务监护人要对自己所监护的毕业生,及时了解各方面情况,保持和学生家长的沟通,共同做好毕业生的动态监护工作。

8、二次就业安置。按《毕业生推荐就业协议书》中第七条款规定,可以给毕业生二次就业推荐。

9、按综合考核合格成绩排名的先后,推荐学生就业安置。其名单和顺序通知学生,院内义务监护人。

三、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条件 

(一)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学院推荐就业安置;

1、具有学籍,缴纳学费;

2、基本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;

3、经考核思想品德、文化、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合格。

(二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学院暂缓推荐就业安置;

1、在校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;

2、期末考试科目经补考后仍有两科(含两科)以上不及格、且未参加结业补考者;

3、实训出勤时间没有达到教学规定的;

4、岗位专项技能考核不合格的。

(三)因上述原因没有取得推荐就业安置的学生,待符合条件后学院将予以推荐就业安置。

四、工作部门及分工 

1、推荐就业安置工作的重大事项由院长办公会决定,分管副院长负责组织管理。

2、推荐就业安置工作由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;其它部门予以配合。

求学通道
联系我们
  • 段老师:152-9224-6688 QQ:253879151
  • 唐老师:153-7733-5037 QQ:2279242479
  • 特别提醒:为防止受骗,外地学员到后请直接与我们联系,不要轻信不明身份者,以免上当受骗!

    中职学习网公众号 段老师微信 唐老师微信

    中职学习网网站平台合作热线:152-9224-6688(段老师 周一至周日)

    ©2011-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中职学习网 湘ICP备17009967号-3
    在线咨询
    电话咨询
    152-9224-6688
    官方微信
    返回顶部